10月21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關于2016年鉛酸蓄電池等16種產品質量全國聯動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報。近期抽檢217家企業生產的217批次鉛酸蓄電池產品,抽查企業數占全國獲得生產許可證企業數量的四分之一,檢出3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 1 .4%。
據了解,國家質檢總局本次共抽查了7773家企業生產的7773批次產品(不涉及出口產品)。經檢驗,7260家企業生產的7260批次產品合格,檢出51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6.6%,抽查合格率為93.4%。其中,抽查了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北、河南、江西、四川、廣東、天津、福建、湖北、湖南、云南和重慶等15個省(市)217家企業生產的217批次產品,包括起動用鉛酸蓄電池、電動助力車用鉛酸蓄電池、電動道路車輛用鉛酸蓄電池和牽引用鉛酸蓄電池。
本次抽查依據GB/T 5008.1-2013《起動用鉛酸蓄電池第1部分:技術條件和試驗方法》、GB/T 5008.2-2013《起動用鉛酸蓄電池第2部分:產品品種規格和端子尺寸、標記》、GB/T22199-2008《電動助力車用密封鉛酸蓄電池》、GB/T 7403.1-2008《牽引用鉛酸蓄電池》、GB/T 18332.1-2009《電動道路車輛用鉛酸蓄電池》以及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進行了檢驗。起動用鉛酸蓄電池抽查主要對樣品的容量、低溫起動能力、干式荷電蓄電池起動能力、耐振動、電解液保持能力、氣密性共6個項目,電動助力車用密封鉛酸蓄電池主要對樣品的2hr容量、充電接受能力、過放電、-15℃低溫容量、安全性、耐振動、防爆能力等9個項目,牽引用鉛酸蓄電池主要對樣品的容量、高倍率放電性能、封口劑、密封性能4個項目。電動道路車輛用鉛酸蓄電池主要對樣品的3小時率容量、高倍率放電、低溫容量、安全性、耐振動、防爆能力等8個項目。
抽查結果顯示,檢出3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起動用鉛酸蓄電池 容量:共有1個批次的產品低于標準的要求,單項合格率為98.5%,低溫起動能力:共有1個批次的產品低于標準的要求,單項合格率為98.5%。電動助力車用鉛酸蓄電池;-15℃低溫容量:共有2個批次的產品低于標準的要求,單項合格率為98.2%。從歷年抽查合格率看, 2012年為94.8%,2013年為78.9%、2014年為93.3%,2015年為95.7%,2016年比上次抽查合格率提高了2.9個百分點。
從抽查結果看,湖南、廣東和江蘇等3個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分別為20.0%、5.0%和1.8%,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天津、河北、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四川、云南和重慶等12個省(市)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關鍵字:鉛酸蓄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