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日前印發《通知》,要求全面推行礦業權招拍掛出讓制度。該省將圍繞“政府管控資源、市場配置資源、平臺交易資源”的改革思路,抓住礦產資源市場化配置和利用兩個關鍵環節,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礦業權市場體系。
《通知》要求,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外,貴州省所有新設礦業權原則上均需以招拍掛方式出讓。其中,《礦產勘查開采分類目錄》中的第一類礦產,原則上全部以招標方式出讓;第一類、第二類礦產中可露天開采的簡單沉積礦床或經簡單地質工作就能查明資源的礦產,不再新設置探礦權,直接以拍賣、掛牌方式出讓采礦權。此外,貴州還將從嚴控制協議出讓礦業權。對于新配置礦產資源,原則上必須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按招拍掛的方式出讓礦業權。(經濟日報記者吳秉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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