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FSC)昨日宣布,韓國銀行業固定利率及分期償還房貸占銀行業住宅抵押貸款的比例,將于2017年均須分別達到40%。
FSC在聲明中稱,至2014年底,固定利率及分期償還貸款在銀行整體抵押貸款的占比應各為20%,至2015年底須達25%,至2016年的目標比例兩者均為30%。
外界分析認為,FSC此項決定是為了推動韓國家庭向結構健全貸款靠攏,新目標旨在促使借款人能執行更合乎自身能力及預期的償債計劃。
雖然沒有詳細數據支持,但韓國銀行業和政府官員均表示,有相當大部分借款人的貸款是采取浮動利率或僅支付利息的方式,因此,如果出現美聯儲退市導致信貸緊張以及全球利率飆升等情況,這些借款人將很有可能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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