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全市重點行業領域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在汽車制造和鉛蓄電池生產行業開展塵毒危害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7〕46號要求,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即日起,在全市開展汽車制造和鉛蓄電池生產行業塵毒危害專項治理工作。一是嚴格整治標準。將《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重慶市重點行業領域持續開展職業危害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安監發〔2017〕12號)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通知》有機結合起來,對照專項整治中明確提到的工作目標、治理要求,在徹底摸清底數、完全掌握情況基礎上,強化對汽車制造和鉛蓄電池生產企業重點環節、重點崗位的治理力度,優先從工程技術防護上著力整治,有效控制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強)度,做到“治理合格一個、驗收一個”,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二是嚴格整治時限。兩類企業的整治工作時限原則上按照渝安監發〔2017〕12號文件要求執行。工作推進過程中,確因整治內容多,工程防護改造時間長等原因,經企業所在地安監局同意,方可結合實際適當調整。各區縣安監局要做好統籌安排,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強化過程監督,確保全市兩類企業塵毒專項治理工作務必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規定時限內全面完成。三是嚴格執法推動。各區縣安監局要對照整治重點督促企業認真查找問題,制定整改方案。有條件的區縣要組織對兩類企業職業健康管理人員開展一次集中培訓,并對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經常性地督查和指導。對專項治理工作不力的企業,要嚴格按照執法“三部曲”方式,加大對企業的行政執法處罰力度,以此來推動、強化企業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得到有效落實。四是嚴格工作推進。各區縣安監局要認真收集、匯總本地區專項治理基本信息、建立企業治理臺賬,以便實時掌握工作動態,于2017年8月30日前開展情況報送市安監局職業健康處。同時要對本地區開展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全面評估和總結。市安監局將定期對治理工作推進不力、信息報送不及時、不準確的區縣進行通報。
(關鍵字:重慶 鉛蓄電池)